离婚时,首饰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形:首饰是婚前个人财产、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可算个人财产、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财产所得首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法律分析
离婚时首饰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形:
1. 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,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;
2. 如果黄金首饰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,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,则算为个人财产;
3. 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财产所得的首饰,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法律依据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