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人恶意转移财产时,债权人有两种救济途径。首先,债权人可提起撤销权之诉,要求撤销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,前提是受让人知情。其次,债权人可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,以追究法人个人和单位的连带责任,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因为法人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预期债权实现。
法律分析
法人恶意转移财产的,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:
第一种途径:
提起撤销权之诉。
根据法律规定,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,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第二种途径:
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。
法人恶意逃避债务,损害了债权人的预期债权的实现,故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,让法人个人和单位承担连带责任,以此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拓展延伸
应对法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法律防范措施
应对法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法律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监管、加大处罚力度和加强追溯追赃。首先,要加强对法人的监管,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,加强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审查和监督,及时发现和防范恶意转移财产行为。其次,要加大处罚力度,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法人进行严厉处罚,包括罚款、吊销执照等,以起到威慑作用。最后,要加强追溯追赃,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被恶意转移的财产,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,共同打击恶意转移财产行为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这些法律防范措施的实施将有效遏制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现象,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。
结语
针对法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况,债权人可以采取撤销权之诉或公司人格否认之诉等救济途径。此外,加强监管、加大处罚力度和加强追溯追赃也是法律防范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,将有效遏制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现象,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。
法律依据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
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