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。
2、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,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。
3、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。
4、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,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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